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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前7个月12只A股大股东闹离婚

A股不相信爱情?

证监会规范“离婚式减持”(CFP 供图)

本报讯 今年,A股的离婚热度有增无减。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年,沪深两市合计有1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下同)离婚。而今年前7个月,就已有12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官宣离婚,数量呈上升之势。如果按照A股5356家上市公司计算,年内“A股的离婚率”已经达到了2.24‰,超过了2022年的全国离婚率。如果剔除大股东非自然人的上市公司家数,则上述离婚率会更高。

自然人大股东离婚,就要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离婚事宜往往伴随着巨额的股权财产分割,不仅事关上市公司本身,也关系到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清仓式离婚”行为,也受到市场对于他们“假离婚、真减持”的质疑。

分手费高达63亿元

去年,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离婚公告大幅增加,一度被投资者调侃为“离婚概念股”。今年,A股离婚热度有增无减,仅前7个月,就有长春高新、可靠股份、上海沪工、纵横股份、铭利达、鼎信通讯、旗天科技、丽人丽妆、时空科技、双一科技、同辉信息、博亚精工等1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离婚事宜。

据统计,12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股权分割数量合计2.71亿股,市值合计高达63亿元。其中,分手费最高的是长春高新大股东金磊与前妻王思勉的离婚事项。若以公告日长春高新收盘价133.41元/股计算,金磊分割给王思勉的股份市值高达40.04亿元。另外,可靠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利伟分割过户给前妻鲍佳的股权市值超过了6亿元,两人是创业夫妻,基本做到了股权平分。

对“离婚式减持”的担忧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市公司大股东离婚后财产分割,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退出大股东之列,甚至出现“清仓式”的股权划分安排,即“女方分得巨额股权财产,男方持股几乎降为零”,往往会引起投资者关于“离婚式减持”的担忧,并引发股价剧烈波动。

比如,根据长春高新大股东金磊与王思勉的股权划分安排,权益变动后,金磊持股比例从8.56%降至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最终持有3001.4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4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消息影响,长春高新公告后股价跳水下跌6.3%,在1月12日的电话会议中,该公司管理层回应称,相关事项的发生不存在特殊设计或特别考量。

“过去,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曾出现过通过离婚分割股权来规避减持规定的情况。例如,某些大股东在离婚后将股份分割给配偶,从而使自己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进而规避了减持规定,所以,市场才会出现类似的担忧。”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新辉对记者说。

去年以来,伴随着A股大股东“离婚热”,监管也在不断出手整治“离婚式减持”。年内出台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政策,也在全面封堵可能存在的规则漏洞,防止各类“绕道减持”行为。

须进一步围堵“技术性离婚”

由于A股上市公司频现“离婚案”,市场关于“技术性离婚”的讨论再次甚嚣尘上。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海宇认为,尽管现有的监管政策已经对“离婚式减持”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在不违反离婚自由的基础上,仍存在一些待完善之处。比如说,目前对于实控人或高管夫妻感情破裂真实性的界定难度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识别和防范“绕道减持”行为。

邓新辉认为,应进一步明确离婚分割股权后的减持限制,确保双方在分割股权后仍需共同遵守减持规定。另外,在加强信息披露方面,应要求上市公司在大股东离婚分割股权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中小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情况。例如,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权后的减持计划和时间表。同时,对通过离婚分割股权规避减持规定的行为,要加重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确保大股东遵守相关规定。(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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