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杜婉琼 通讯员康伟志 何希雯)近日,一男一女为泄私愤,先后报假警,均受到鲤城警方依法惩处。警方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恶意拨打或谎报警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处小区居民家中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找到报警人杨某,其呈醉酒状态,语言表达不清。
经了解,当晚黄女士邀请杨某、黄某等人到家中吃饭喝酒。杨某丧偶多年,这些年来一直对妻子的闺蜜黄女士存有好感,但黄女士一直以朋友待之。酒过三巡,杨某察觉黄女士和黄某之间举止暧昧,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与黄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黄女士劝阻无效后,急忙报警求助。
杨某见状更是生气,“你报警,我也报警,我就举报你们卖淫嫖娼”。就这样,江南派出所在十分钟内,在同一地点接连接到了两起警情。民警了解情况后,将杨某送去医院进行保护性醒酒。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海滨派出所也处置了一起谎报警情的案件。
8月4日晚,海滨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新华南路某酒吧存在违法行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并未发现违法行为。之后的6日、7日,举报人又先后两次就这一问题报警,民警每次出警均未发现违法行为。民警认为事有蹊跷,经调查后对报警人汪某进行了询问。汪某承认,她因与该酒吧人员存在纠纷,故而心怀不满,在明知该场所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故意拨打电话谎报警情。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警方正常的执法工作,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同时也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