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民政部官网获悉,《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8月14日《三湘都市报》)
众所周知,婚姻登记是困扰外来人员的一大难题。我国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均是外地户口,办理婚姻登记还需返回原籍,既浪费时间又耗费金钱。基于此,2022年5月以来,我国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深化拓展婚俗改革。在此基础上,《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由此可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将有法可依。
此前,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已达到21个,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通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从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容易造成骗婚、重婚、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此前北京、广东有关部门早有预判,并出台了应对之策。比如,完善婚姻登记鉴别手段,建立公安、法院、残联、卫健等部门共享平台,实现户籍、出入境、诉讼离婚、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登记、宣布婚姻无效、限制或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死亡等信息共享,通过加大政府数据整合力度,提高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精准度,最大可能地降低骗婚、重婚、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让爱“无障碍”。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做了富有深刻内涵的表述,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体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一方面,尽早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方便于民。另一方面,实现异地婚姻登记数据共享是关键,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提高群众在婚姻登记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