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书修)日前,市级财政分别下达5070万元、1810万元两笔资金,用于支持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以及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级财政下达2024年首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5070万元,支持改善“两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其中:流域水环境保护2000万元、流域水质奖补资金2850万元、重点生态项目建设补助220万元;分地区来看,下达洛江区314.5万元、南安市1064.5万元、安溪县1505万元、永春县1288万元、德化县898万元。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2024年市级财政统筹1810万元支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提升垃圾分类管理能力。投入400万元支持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投入150万元建设150座垃圾分类屋(亭),支持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设,提升分类处理能力。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投入1000万元支持洛江区、泉港区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投入200万元创建20个“党建+”邻里中心垃圾分类星级社区。三是加强宣传氛围营造。投入60万元开展“美丽新福建 青春在行动”“垃圾分类 家家时尚”活动,营造垃圾分类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