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总是忍气吞声,经过这个案子,我们感受到要及时靠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苏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涉案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宣传企业遭遇网络敲诈时的正确做法,受害企业工作人员发出感叹。原来,宋某利用自媒体流量发布企业负面信息,以公关费为名“有偿删帖”,对多家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月16日 工人日报)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以“网暴”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被形象地称为“按键伤企”。以宋某为例,他打着公关的名义开展“有偿删帖”,“钱不到账,文章不撤”,通过发布多家知名企业负面信息,在短短10个月里,宋某敲诈勒索实际得款153万元。
在“按键伤企”的生意里,有人借助自媒体实现链条式敲诈、系统性敲诈、连续性敲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5起典型案例,不仅涉及的敲诈资金巨大,而且手段极其卑劣。
当前,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需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真正实现“明剑护企”。今年的“清朗行动”也将“按键伤企”作为重点整治范畴之一。
治理“按键伤企”需要企业不再“忍气吞声”,不能有“花钱消灾”思维。一些企业因担心负面影响而选择忍受或屈服于不法分子的敲诈,但忍气吞声换不来安宁和安全。企业遭遇网络敲诈时,应保持冷静,保留好所有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案,不应私下妥协或支付所谓“公关费”,否则只会遭遇反复敲诈。
此案的宣判不仅是对宋某行为的严惩,更是对所有利用自媒体从事非法活动者的警示——自媒体“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互联网生态环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