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  东南早报  泉州商报  今日台商投资区  旧版入口






2024年08月23日

“带孙费”

□本期主持人:温文清

主持人:年轻人外出务工,“隔代抚养”十分常见,那么带娃的祖辈可以索要“带孙费”吗?近日,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对老夫妻抚养孙女数年后起诉子辈,索要垫付的抚养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儿子和前儿媳共支付13.7万余元。老人帮忙带孙辈,可以索要“带孙费”吗?对此你怎么看?

本期嘉宾:汪昌莲、胡建兵、木须虫

亲情不应物质化

□汪昌莲(公务员)

法院支持“带孙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依照《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当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出于亲情或其他原因代为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时,可以视为无因管理行为,有权请求孩子的父母偿还因抚养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不可否认,老人没有带孙子的义务,带不带孙子,全凭老人自愿和心情,子女不可强求。而子女该不该给老人支付“带孙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身体健康,有稳定收入,又无太大的经济负担,完全可以帮子女无偿带孙子,权当是享受天伦之乐,延续亲情。假如父母无经济来源,子女又未尽到赡养义务,或有经济来源,却仍有较重的经济负担,子女就应该考虑给老人一定的补贴。

在家庭成员中,无论是父母与子女,还是夫妻之间,实行家务货币化,折射出亲情的物质化。父母帮子女带孩子或做家务,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付出,是父母之爱的一种自然表达和延续,既维系了一家三代之间的亲情融合,又省去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劳顿。父母终会有老得不能动弹的那一天,那时候,我们的年轻子女就要懂得感恩,懂得反哺,真正承担起赡养老人的重任。

索要费用很合理

□胡建兵(记者)

为减轻年轻人的负担,现在祖辈帮子女带娃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双职工家庭,有老人帮带孙辈省心不少。从传统习惯来讲,老人帮子女带孙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很少听说过要给祖辈支付“带孙费”的,老人也没有必要斤斤计较。

但是,如果年轻人对孩子不管不问,当“甩手掌柜”,老人要求支付“带孙费”就变得合理合法。依照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抚养孙辈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辈对未成年人并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许多老人退休后本想高高兴兴地度过晚年,但帮儿女带娃,比原先上班更辛苦,承受的精神和身体压力是十分巨大的,打乱了老人正常的退休生活。因此,儿女给老人支付一定的“带娃费”是应该的。老人带娃并非法定责任,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老人的付出,情感上的容忍不能替代金钱上的报酬。

从老人的立场来看,亲情归亲情,权益归权益。老人索要一定的“带娃费”,并非出于贪婪之心,而是希望这种超出常规家庭义务的帮助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这也提醒年轻的父母们,应当正确看待并珍惜长辈们的帮助,以一种更加平衡和公正的方式对待彼此之间的责任和权益。

应廓清情分本分

□木须虫(公务员)

让老人帮忙带孙辈,在当下家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站在情感与伦理的角度也不乏合理性。一方面,社会竞争压力加剧,子女在外面打拼,没有时间与精力分担家务和带小孩;另一方面,毕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孙辈,老人帮助子女带小孩,分担子女的担子,甚至在经济上适度贴补子女,也是亲情所在。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母并没有带孙子的义务,更没有对孙子扶养教育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只有父母双亡等不幸情形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具有监护权和抚养义务。

个案中提出返还或索要“带孙费”的诉讼只是少数,但对现实仍有重要启示意义,即,廓清“情分”与“本分”的界线。老人帮助子女带孙是伦理亲情,而非子女理所当然的权利,相反抚养孩子才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老人的帮助只是子女义务的“代劳”,而不是对隔代的责任。

老人体谅子女,帮助子女们照料孙辈,甚至给子女们一些经济上的减负,是为了家庭的和谐与幸福,但要注意把握好度,帮在明处,不大包大揽。对子女来说,讲亲情也得讲点法律,懂得感恩父母,体恤父母的艰辛付出,工作再忙生活再不易,都应尽可能带孩子,负担起抚养义务;同时,不能让老人带孙变成老人的经济负担,这是底线。

总之,家庭关系内部既要讲“情分”,也要讲“本分”,讲“情分”会让亲情更融洽,讲“本分”则防止亲情被胁迫变成负担。

--> 2024-08-23 □本期主持人:温文清 1 1 泉州晚报 content_97333.html 1 “带孙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