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郭芳蓉 庄鹏佳 通讯员陈培芳 林艺颖 文/图)近日,永春县公安局联合永春县林业局共同放生了一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这是永春县近年来首次发现穿山甲的踪迹。
经县野生动物救助站鉴定,这是一只成年穿山甲,重达2公斤,长约60厘米,无外伤,生命体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值得一提的是,这只穿山甲被发现的时候,正在一户居民家中的花盆里刨土觅食,而发现它的则是一名小学生。
“上午11点多,我坐在课桌旁写作业,突然看到旁边花盆里有一只动物在挠什么东西。我以为是一只猫,后来才发现不是,于是就叫爸爸把它先抓起来,放进原本用来装乌龟的笼子里,然后报了警。”来自永春县桃城中心小学的二年级学生汤梓仕说道。
接警后,永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业局根据穿山甲的活动区域,选择了一处适宜栖息的偏僻山林,将穿山甲放生。穿山甲慢慢舒展开蜷缩的身体,缓缓地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喜食蚂蚁、白蚁等昆虫,能有效控制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白蚁数量。据统计,一只穿山甲一年可以守护350亩林地不受白蚁威胁,因此,穿山甲素有“森林卫士”之称。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