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杜婉琼 通讯员蔡小芳)为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今年6月份开始,鲤城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全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摸排,截至8月22日,共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261起,并依法处罚出租房屋房东或者管理人员261名。
8月13日,鲤城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临江街道溪亭社区一出租房疑似有陌生人员入住多日。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发现房东朱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陈某的信息,警方依法对朱某予以罚款处罚。
8月19日晚,金龙派出所民警到鲤城区媒人桥路一公寓检查时,发现房屋管理人聂某未及时登记承租人胡某的信息,警方依法给予聂某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用人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对于未按规定采集、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