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的《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以下简称为《规划》)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规划》全方位总结了泉州历史文化特征,构建全面的保护传承体系,形成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张图”,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转化为可管可控可落地的公共政策,将有效指导我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古城规划建设管理。
历史文化特色:
凝练成“四大价值”“三大特色”
泉州历史文化有啥特征?《规划》明确提出“四大价值”和“三大特色”。“四大价值”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城市”“闽南文化活态传承的核心空间”“全国著名侨乡、福建最大侨乡”和“闽台历史文化渊源的集中体现地”。“三大特色”指“‘山-海-江-城’一体、双城并举的山水特色鲜明”“泉州古城因循自然的鲤鱼城形态、双十字轴、双塔制高、水网纵横、园林密布的格局极具特色”和“泉州古城以闽南红砖大厝、闽南骑楼、番仔楼为主体的建筑风貌,以闽南红砖、闽南黄石材为主体的色彩及材质,遍植刺桐的城市绿化特色鲜明”。
规划构建保护传承体系:
划定“4+2”规划层次
怎么保护?《规划》全面构建保护传承体系,划定“4+2”规划层次,即市域、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四个空间层次和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专章。
上述的历史城区范围总面积7.08平方公里,包括泉州古城和丰州古城,其中泉州古城6.41平方公里,将保护和延续泉州古城“双横一纵双十字轴、双塔制高、街巷交错、叠水穿城、园林密布”的格局特征;丰州古城0.67平方公里,将保护和延续丰州古城“一环两水两轴带、一核一片四城门”的格局特征。此外,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共有8片,风貌保护区有20片。
转化为公共政策:
鼓励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规划》指出,在符合所在片区的规划定位和用地属性的前提下,鼓励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例如鼓励国有、公共类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植入文化展示、社区服务、文化消费、旅游服务等类型的公共业态;鼓励宗教、民间信仰类历史建筑在充分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公众开放或局部开放,展示泉州“宗教博物馆”的历史底蕴。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着眼于古城的申遗和保护规划,市资源规划局先后组织编制了《中山南路骑楼建筑立面及景观提升规划》《西街西段片区功能提升规划》《泉州龙头山片区概念规划方案》《泉州麻纺厂更新改造项目概念方案》《泉州工艺美术文化园整治提升方案》《城南片区宝海庵迁建工程》,积极推进了中山路周边古城29条重点街巷立面及景观综合提升工程等古城保护整治项目的规划论证、评审工作,同时还结合古城保护提升,出台《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改造及翻建管理规定》,将私有住房修缮改造与翻建分类管控,增加私有住房修缮改造及翻建全过程监管。
□融媒体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黄作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