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运钟
“我有一套房子于2021年交付,一直没有装修居住,每年物业人员都要通知我缴物业费,但我从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像我这种情况,物业费可以打折吗?”近日,家住浙江省衢州市智慧新城的徐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其实,像徐女士这样买完房子后,既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的业主还真不少。业主长期没有入住,物业费是否能打折或者不用缴物业费呢?(据《衢州晚报》8月27日报道)
现实中,空置房如何缴纳物业费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焦点话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空置房数量的增多,此类争端也与日俱增,渐成小区管理的一大难题。问题的症结在于:对业主来说,自己虽然买了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装修入住,缴纳物业费总觉得心有不甘;而于物业而言,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物业服务一样没有少。如果空置房不缴纳物业费,那势必会减少物业收入、增加物业成本。双方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争端不断,乃至对簿公堂,诉诸法律。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若无法破解新出现的争端焦点,无疑会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提升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进而还将影响社会和谐。
解决争端,应当遵循公平准则、平衡各方利益。空置房物业费争议之所以难以解决,在于双方各执一词,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就要让法律充当公正的裁决者。其实,对于空置房是否要缴纳物业费,相关法规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该条例并无免除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仍需承担物业费。至于空置房能否减免部分物业费,省发改委在回复这一问题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即:“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中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双方协议约定是否减免物业费及减免幅度等内容。”不难看出,条例的规定以及权威部门的答复,符合公平、合理的收费原则,也考虑到了双方的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官方标准”,既保障业主的正当诉求,也照顾物业的合理利益,提供一个让双方都可以欣然接受的解决方案。
解决争端,还需要业主与物业各自退让一步。当下,虽有相应的法规,却缺乏可操作的细则,双方若只顾自身利益而毫不退让,只会导致争端不休,出现双输的局面。即使一方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了自身权益,但旷日持久的争端,无疑会破坏小区的安定和谐。更为聪明的做法应该是,物业能“大度”一些,彰显服务的真心和真情,业主也对物业多一份尊重和体谅。双方各退一步,才能避免矛盾升级,实现和谐相处。
毋庸置疑,空置房物业费争端,答案十分明确:业主需按时缴纳物业费,同时可协商少缴。我们期待,双方能保持理性的态度,在法规的指引下各退一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