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董思欣)一企业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被罚没25万元。日前,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这起危险化学品典型违法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让企业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维护巩固辖区安全发展环境。
6月26日,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丰泽公安分局《违法线索移送函》和相关案件证据材料,发现泉州某涂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硝化纤维素。经过依法立案调查,该公司所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无硝化纤维素,其购买价值10万元的硝化纤维素供某制漆厂作为生产原料,购买硝化纤维素货款用于冲抵购买平光漆货款,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规定,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对这家涂料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