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赖雪琼)近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法院、区司法局走进洛江区实验小学,为同学们开展“向阳而生 逐光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当天,洛江区实验小学为法治副校长翁明朱颁发聘书。翁明朱寄语全体同学要学法、知法、守法,扣好法治的“第一粒纽扣”,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该院还联合团区委通过微型舞台剧,生动演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总结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得到同学们一致好评,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学会甄别校园欺凌及应对方法。
泉州“刺桐花”团队洛江小分队成员为同学们带来一堂校园欺凌主题的法治课,在趣味互动中帮助同学们厘清校园欺凌事件中的角色,通过以案释法解析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号召坚决不做欺凌者,传授避免成为受害者的小妙招,引导同学们严守法律底线,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
本次法治进校园,是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常规举措,也是检察官实质化履职法治副校长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