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王唯佳)深夜降临,轰轰轰……两部小车在泉州大桥上飞驰而过,过往车辆看到这一幕纷纷紧急刹车避让。昨日,泉州交警通报一起两人因“路怒症”深夜在中心市区飙车的案件。
“我要举报,泉州大桥,有两辆车在飙车……时速很高,还好我开得慢,不然就撞上了!”9月12日晚,泉州交警鲤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泉州大桥路段,有两辆小车以百公里以上的时速在追逐竞驶,非常危险。
接报后,鲤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9月12日晚确实存在一蓝一白两辆小车在中心市区道路上快速行驶,互相追逐。蓝色小车最高时速达到169km/h,白色小车的最高车速也达到了150km/h,而两车行经路段限速为50km/h。
鲤城交警大队深入调查后,快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李某、邱某,两人均承认当晚驾驶车辆追逐竞驶的行为。民警询问两人为什么要追逐超车时,邱某、李某的回答均是觉得被挑衅了,就想和对方比一下。
“在宝洲街与温陵路交叉路口等红绿灯时,对方把车窗摇下来说‘拉一下’,意思要和我飙一下车。我就点了下头,然后我们就在泉州大桥互相追逐超车。”司机邱某说道。根据两人供述,当晚李某驾驶蓝色小车搭载女友准备回晋江,在宝洲街田安路路口时,与邱某驾驶的白色小车相遇,两人在驾车通过该路口时因别车的问题互相不满。邱某同意后,两人便驾驶车辆在宝洲街至泉州大桥路段上,不顾车内同伴劝阻,在车流中不断穿插,追逐竞驶。当时,泉州大桥上有较多车辆在行驶,两人的危险驾驶行为给路上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李某、邱某已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李某、邱某因在道路上严重超速的行为,还将面临最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面对法律的惩罚,李某与邱某心怀悔恨,也表示十分后怕,这样的意气之争,不但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更是将其他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在中心市区飙车、竞速,却对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无所知,两名年轻人给了自己一个狠狠的教训。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让行,管好情绪,别让怒气冲昏了头,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