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远洋君域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将原审批的惠安远洋智创空间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具体调整细节详见公示图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平面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及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惠安远洋智创空间项目工程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技术站反映(联系电话:8731021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36585)。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螺城镇建设南路惠安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2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