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经常会跳出餐饮、住宿、休闲等各行各业“好评返现”“打卡返现”等“0元购”广告,让人不免动心。小王相信了商家的说辞,却发现返现并没那么容易。那么,“0元购”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披露的这起案件,给市民提了个醒。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晓晖
案情 顾客相信“0元购” 完成打卡却拿不到优惠
2022年5月31日,小王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某店铺正在出售VR一体机,宣传页上写着,打卡300天,保底返还3000元——即自激活日起的365天内,通过体验机器内游戏,有效运动时长最低达到30分钟即可达到打卡标准。连续打卡达到30天、100天、300天即可获得对应惊喜金。每个惊喜金会抽出2种奖励,其中一个为必得奖励,一个为随机奖励。完成连续打卡300天最终累计可获得保底3000元某购物卡和5个奖励。
小王很是心动,便下单购买了一台VR一体机,并支付了2443.7元。此后,他按照规则坚持使用该设备运动打卡。2023年3月28日,他完成了300天的打卡任务。
完成当日,他按照规定,在该商家客服提供的网站进行了登记。网站审核通过,并称在30个自然日内发放对应奖品。然而,直到当年5月24日,他迟迟等不到奖品,便咨询商家客服,奖品到底什么时候能发放。
商家称,由于那段时间服务器调整,一小部分返款用户出现返款报错或返款未到的情况。技术人员正在紧急修复,完成后将尽快完成返款处理。
此后,小王又多次联系咨询奖品发放情况,商家仍以技术维修等理由推诿,只是承诺将在2023年7月31日前全部解决。
结果 商家构成违约 经法官调解兑现承诺
然而,7月31日到了,小王依旧没有等到应有的奖品。无可奈何的他,作为原告,将商家起诉到石狮市人民法院。
小王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该商家给付约定的3000元购物卡。
在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卷宗材料送达该商家,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小王及商家沟通,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为方便当事人,法官组织双方通过视频方式调解。
“双方在网购平台上达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法官从法理角度出发,告知商家既然小王已按商家规则完成打卡活动、申请返现并经审批通过,商家超过约定时间未履行返现义务已构成违约。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该商家向小王给付约定的3000元购物卡。
在立案后的第16天,小王收到了商家给付的3000元购物卡,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提醒 “打卡返现”套路多 消费者要细心甄别
法官介绍,在此案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在网购平台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及活动规则属于合同要约,消费者购买商品并按照活动规则完成了连续打卡任务,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商家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履行返现承诺。商家超过约定的时限未履行返现义务,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至于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则要看商家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告知虚假情况,导致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物的行为。消费者在遇到消费欺诈时可以向商家主张“退一赔三”。“打卡返现”活动背后存在着无法兑现的风险,消费者在参与各种优惠、促销活动的时候要提高警惕性,避免被“套路”,同时详细阅读活动规则,了解返现条件和限制,注意保留商家宣传时或者双方交流时的承诺、具体规则等证据。
如遇到本案类似纠纷或商家以各种理由阻碍“打卡”等情形,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介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作为商家更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