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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举报“黑气”点有奖

群众举报“黑气”点可获奖励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昨日,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消息称,欢迎广大群众对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守护万家烟火气。

□融媒体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林滢 实习生 胡晓梅 文/图

不同举报事项 奖励标准不同

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深入推动提升燃气服务质效“点题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群众若有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线索请不要犹豫,立即举报,及时协助城管部门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举报热线:22181361、22191321(工作日)。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实名举报人现金奖励。

记者还了解到,鲤城区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其中有关城镇燃气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包括:企业或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供应)活动的;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使用不合格的气瓶或者将不合格的气瓶提供给用户(过期、超期、未录入追溯平台的气瓶)的;为无证无照非法燃气经营窝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其他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不同的举报事项,举报奖励标准也有所不同。按照规定,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含生产经营单位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运行,对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详细说明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提倡实名制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如有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泄露信息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树立安全用气意识 正确规范使用燃气

液化气罐、天然气的使用安全一直是群众关心的话题,那么如何做到安全使用呢?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群众应当树立安全用气的意识,规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为生活、生产、经营提供安全环境。

如果家中发现燃气泄漏,切记不要慌张,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第一步:立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在家中不要使用明火(打火机、火柴等),不要去开关任何电器(电灯、冰箱等),不按门铃,不打电话;第二步:关闭燃气具开关和燃气表前的阀门,杜绝一切火源;第三步:在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进行报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不准在厨房使用多种气源,使用管道气的用户,厨房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生煤球火;不准在厨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不准在燃气设施上拴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燃气设施周边禁止燃放鞭炮;燃气用户不准擅自增、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不准占压、覆盖燃气管道设施;不准将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房间改成卧室、客厅和卫生间;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不准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毁坏、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盗用、转供燃气;不准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箱和燃气表箱、破坏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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