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来电反映:我有一套单身公寓在鲤城区明光街摩卡小镇B2栋。去年和今年年初,该房子在未住人、水闸已关掉的情况下,产生了几百元的水费。今年7月,我把房子租出去,租户自行交了水费。10月3日租户搬出去,10月4日我过去关掉水闸。10日我收到自来水公司的短信,说我要交50多元费用。
泉州市水务集团客服热线968812回复:水是先用后计费的,不是实时计费。经查,该用户10月4日交了一笔88.46元的费用实际是8月产生的水费,他9月份逾期未交,10月4日才交。10月10日又产生了一笔53元的费用,实际是9月份的水费。8月29日,大概是租户有交了一笔38元左右的费用,这笔费用是7月份产生的。李先生反映的没入住却产生费用的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当时有去核实,原因是水表的远传线断了,导致数据有误,当时已向用户解释清楚了。
■希望多建图书室
古店社区居委会:
根据需求规划建设
赖女士来电反映:我是鲤城区金龙街道宝嘉誉峰小区的住户,最近社区打算把7号楼楼下的架空层建成老人活动中心,以后会放棋牌桌等。我们担心老人会在里面抽烟,影响居住环境。10号楼的架空层是建图书室,7号楼也应该建图书室。
古店社区居委会回复:该小区作为我们社区的党建示范点,社区投入资金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图书室、老人活动室、文体室等,建设选址都是在小区楼栋的个别架空层里,且不影响业主生活。像7号楼有四个架空层,我们只用了其中一个来建老人活动中心。该中心建成后不会摆棋牌桌,并且会安排志愿者管理,不会存在让人在里面抽烟的情况。我们9月中旬开始同步建设这几处设施,都是根据需求规划建设的,10号楼架空层建图书室了,因此7号楼没办法再建。
(张小玲 黄东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