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燕婷)近日,家住安溪县参内镇金地联发·都会之光小区1号楼苏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邻居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公共连廊的护栏,并在两侧沿墙往外扩装了防护网。邻居还将杂物堆放在连廊上,他们家的餐厅和次卧的窗户正对着连廊,邻居这么做严重影响他们家的采光和通风。为此,他希望,这条连廊恢复交房时的原貌。
对此,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道,小区于2023年12月7日交房,当月15日开始集中装修。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有签订相应的装修责任文件,装修时哪些地方不能进行改动,他们都有向业主进行说明。交房时连廊两侧有1.3米高的护栏,今年8月,他们发现1号楼17楼有业主拆连廊护栏,便过去制止,业主当场也停工了。但当天晚上,该业主又连夜安装了连廊防护网。物业方没有执法权,他们开了违规整改通知单给该业主,并将该情况上报相应的执法部门。
私自在公共连廊上安装防护网,是否属于违建?记者咨询了安溪县住建局和安溪县城管局。安溪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否属于违建不属于住建局界定,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巡查并及时上报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或违法改建问题。之前他们有接到物业上报该情况,并到现场进行协调。对方表示家中有小孩,他们是出于安全防护的目的安装了防护网。安溪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防护网不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连廊加装防护网也没有改变连廊原有的使用功能,所以不属于违法建筑。
同时,记者也联系参内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和金悦社区居委会。金悦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谢女士表示,他们在接到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转来的投诉后,多次约双方业主一起进行沟通协调,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咨询了上级部门,上级部门表示连廊加装的防护网不属于违法建筑。但考虑到有业主不同意,他们通知安装防护网的业主自行恢复原样,但对方不同意。接下来,他们还将引导双方业主进行司法调解。
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慎策律师事务所张雄信律师。张律师认为,单个业主欲改变公共连廊部分,应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及相邻权人合法权益,在必要沟通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处理,且不能影响邻居的通风权、通行权和采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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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封闭高层住宅连廊成被告 法院判恢复原状
邻居将高层住宅的公共连廊安装窗户封闭,影响了中间户的通风和采光,更造成了消防安全隐患。为此,中间户业主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状。日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宣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公共连廊属业主共有,被告此举侵害了原告作为共有人的权利。(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