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何炜桢)日前,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辆非法改装电动车在惠安辖区道路“翘头”炫技。
接到报警后,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立即根据群众举报及前期掌握的线索,经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3名驾驶人身份信息,并将违法行为人黄某(16岁)、李某(16岁)、钟某(16岁)及家长通知到场。
经查,违法行为人黄某、李某、钟某为追求刺激,经常在凌晨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在惠安辖区道路“飙车”“翘头”。民警依法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黄某、李某、钟某也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写下检讨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惠安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城市道路不是赛车场,改装、“翘头”行驶等行为不仅仅扰民,也极易给自身及他人造成伤害。对于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追究,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希望家长、学校、社区等负起青少年监管责任,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