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珍妮 融媒体记者陈淑华)审为重,执为要。为全力保障小额标的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10月29日清晨时分,永春法院开启第二场“破晓”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照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全面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亮剑”。
通过集中行动,共执结案件9件,查封扣押车辆1辆,对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实际拘留4人,执行到位款项41.13万元。加上10月15日的首场统一执行行动,共执行和解案件14件。
案例一
不抚养患病女儿
男子被拘传
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时,李某还在睡梦中。执行干警敲响房门,将李某拘传到院。2007年,李某与张某未婚生下一女,女儿在一岁时确诊患有脑瘫疾病,李某弃患病的女儿于不顾,十几年来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高达几十万元,均未分担。经永春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李某仍不主动承担应尽的义务。在法院里,虽经干警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不肯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将其移送司法拘留。
案例二
拖欠货款不支付
被执行人被拘留
段某与叶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叶某尚欠段某货款9000多元。经多次催讨,叶某拒不支付,并拒接电话。段某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叶某家中、经营场所实地突击调查,成功拘传叶某,督促其当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对不能现场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形成执行强力威慑。
案例三
不履行和解协议
名下车辆被查封
2023年,周某、陈某分别作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某银行向永春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周某等人偿还本金及利息30多万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立案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但周某之后“失踪”,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案件依法恢复执行后,法院通过系统查控到周某名下有一辆汽车。经过执行干警蹲守调查,终于发现车辆线索,并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封控制车辆。后续永春法院将会对车辆进行拍卖处置,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民所急,“行”民所盼。据介绍,实践中,小额标的案件占法院执行案件总量的一半以上。“这类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和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紧密相关”。永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秉承“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以“速”字当先、“效”字当头为切口,推动小额案件执行工作驶入“快车道”,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