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了解,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等条件之一,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其中,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根据《通知》,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院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