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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拖欠9000多元 被罚1.5万元

我市通报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王少璇)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市人社局通报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根据通报,今年4月,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某智慧产业园二期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明,该项目水电(含消防)劳务分包单位永春县杏实劳务中心拖欠其班组劳动者郑某鹏2023年12月—2024年1月工资合计9079元。

今年4月25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永春县杏实劳务中心于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报送相关改正情况,该用人单位逾期拒不改正。

今年5月10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永春县杏实劳务中心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项目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已全部由总包单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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