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北京居民陈某奔波于4家医院之间,只为给父亲办理住院、出院手续。多名患者及家属反映,在住院时,因一些医院对住院天数有限制,不得不多次转院,在不同的医院之间来回折腾,身心俱疲。
对于住院天数的限制,国家医保部门曾在今年4月宣称,从未制定过此类的限制性规定。但当前分解住院的现象屡见不鲜,与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经济效益等有关。卫健部门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日的考核,旨在防止过度治疗,针对的是整个医院的平均情况做出的考量,而不针对单个患者。这原本是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力求更好保护患者权益,结果少数医院却通过“一刀切”的做法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入院,反倒大大影响了服务效率,损害了患者权益。这些医院分解住院的违规操作,侵犯了患者权益,也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导致医保考核“错位”,是典型的把好事办坏。
“患者被迫多次转院”不能添堵。对于部分医院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惩治力度,保护好患者权益,避免医保基金的损失;要优化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标准,比如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选用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等;监管考核要柔性,如果医疗机构因合理施治而需要延长住院治疗时间,也要予以监管考核豁免。
从根本上来说,医院只有回归患者立场,才不会发生分解住院等侵犯患者权益的事情。各地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医院绩效考核上,增加患者就医满意度的指标权重,畅通患者维权渠道等。患者也要增强主动维权意识,面对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只有全社会形成监督合力,侵犯患者权益的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才不会再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