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康玲 傅泽 文/图)日前,一名女子酒后驾驶机动车到惠安县公安局东桥派出所,上演了一场“自投罗网”的神操作。
当天凌晨时分,刘某醉醺醺地来到惠安县公安局东桥派出所,吵嚷着让民警为其办理临时住宿证明。民警在接待过程中,敏锐地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心中顿生警觉。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刘某竟是自行驾驶机动车来到派出所。视频中,只见她将小车径直停在派出所门口,下车时脚步踉跄、摇摇晃晃。随即,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刘某涉嫌醉驾,之后的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据刘某交代称,当晚她与朋友在外饮酒直到凌晨,自觉酒意上头的她想去附近酒店休息,却因未携带身份证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其可到旁边派出所开具住宿证明。谁料在酒精的作用下,她稀里糊涂地驾车想来派出所办理证明。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