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连云倩)近日,在惠安县螺城镇,一小区物业未经业主集体同意,擅自动用小区公共收益,搭建电动车停车雨棚。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惠安县住建部门赴现场调查取证,守护公家“钱袋子”。
通过对比原规划图纸,现场核查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惠安县住建局查证该小区物业私自使用公共收益建设停车雨棚的违规行为属实。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利,保障小区公共收益落实惠及小区“公家事”,该局立即约谈物业服务企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而后还以“回头看”的复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查收,成功追缴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近10万元,获得业主们的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