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叶鹏凤)近年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时代的检察规范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致力于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履职“不失位”“不越位”。
强化刑罚、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刑事司法的功能能否实现,执行环节至关重要。为确保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依法及时执行,该院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沟通协调,以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以日常监督促进执行到位。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针对刑事执行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
规范监外执行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不定期深入辖区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发检察建议,将监督模式由“软监督”向“硬监督”转变,有效推动社区矫正活动依法有序地开展。
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难点,该院高度重视财产刑执行问题,不断加大核查和监督力度。通过调阅刑事判决卷宗、执行卷宗及相关票据,对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等情况逐案认真核查登记,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全方位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的立案、执行、终结、上缴、财产处置等环节,切实加大涉罪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