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常常通过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等虚假宣传的旗号,变相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最终骗取高额费用。据梳理,近一个多月以来,全国各地已有约30家银行机构发布谨防不法贷款中介的声明,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
本月多家银行集中发布声明
12月份以来,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发布声明称,从未和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提醒广大客户提高警惕。
上述银行在声明中表示,在该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需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代办费”等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以这些名义收费的行为均与银行无关。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无需抵押担保”“特殊渠道”“当天放款”“低息贷款”等诱导客户办理贷款的情况,银行建议客户保持警惕。
此外,部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也同样发布相关声明,包括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等。
例如,12月2日,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发布声明称,该行普惠贷款业务不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合作,并且将对不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该行还开通举报监督渠道。招商银行贵阳分行也表示,未与任何不法贷款中介开展业务合作,客户在该行办理业务无需向中介支付服务费、介绍费、代办费等费用。
不法贷款中介存在三大风险
“不法贷款中介严重危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表示,一是不法贷款中介存在欺诈风险。可能以“低利率”“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但实际收取高额中介费或隐性费用。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不法贷款或其他违法行为。二是存在高利贷及变相贷款风险。一些机构以隐性条款方式设置极高利息和违约金,可能导致借款人深陷债务危机。三是存在信用损害风险。不法中介可能滥用消费者信息申请贷款,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贷款,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增强反诈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总之,银行、监管与消费者需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与安全性。(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