址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红梅新村14栋302室的房屋,因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被鲤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经调查,该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佘文宗,实际由佘玲玲(居民身份证号码:350500195310070523)居住使用,佘玲玲主张该房屋系其出资委托佘文宗购买,要求享有完整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现因无法与佘文宗及其家属取得联系,为明确房屋权属,避免争议纠纷,请佘文宗或其家属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申报征收补偿安置权益。逾期未收到申报材料的,该房屋将由佘玲玲作为所有权人,给予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手续。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区政府4号楼7楼鲤城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22355585
特此公告
鲤城区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