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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先享后付”莫成新套路

□温文清

近日,一种“先享后付”的消费模式在线上线下悄然兴起,也引发人们激烈争议。

“先享后付”,顾名思义就是让消费者先享受,后付钱,类似的还有“先用后付”“先学后付”等。这种看上去“很美”的消费“新模式”,却被很多消费者吐槽为“新套路”。在投诉平台上,搜索以上关键词均有超万条的投诉记录,可见相关消费纠纷已经不少。

笔者最近接触这种“先享后付”是在线上某电商平台。该平台的首页罗列出很多非常具备实用功能的商品,以及十分诱人的超低价格。一旦消费者确认购买了,系统就会自动为消费者选择“0元下单,确认收货后付款××”等,而“立即支付”的功能,却被系统自动放在了“更换支付方式”上,消费者想立即付钱,就得多操作一次。笔者尝试购买了几次0元下单的商品,发现一旦确认收货,系统就会“悄无声息”地从笔者微信账户扣除相关款项。而如果消费者不留意“确认收货”,或者捆绑了信用卡,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信用逾期。

其实,线上很多电商平台都将默认付款方式变成“先享后付”,只不过有的平台将“先享后付”和“普通支付”放在同一页面,有的平台则将“普通支付”放在下一页面,消费者还要多操作一次。很显然,在网上逛商城时,消费者一不留神就很可能完成“0元”下单。一些不熟悉网络的小孩子和老年人也弄不明白,明明没付款,怎么商品就一件又一件地寄到家了?也有消费者反映,想要关闭“先享后付”功能却很难找到操作的入口,并且必须等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才能关闭。

不仅是线上,线下实体店也在玩这种“先享后付”的“把戏”。据央视财经报道,江苏南京、天津、浙江杭州三地多家祛痘门店向消费者推出“先享后付”的支付方案。有的店员不断推荐每月还款更低、但总还款额更高的付费方案;有的直接代替消费者操作手机并签署服务确认书。当消费者对服务提出不满、想终止履约时,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得求助商家从后台解约,不然就会一直被扣费。

“先享后付”,原本是为便利消费者,降低消费门槛和推广新支付方式,但是,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却衍生出种种乱象。这些乱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非常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决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诚信是基本的商业伦理。从理论上讲,平台或实体店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先用后付”,要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并确认消费者已了知,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

“先享后付”这种新模式之所以背离初衷,主要原因是目前业界对这一支付模式,尚未明确定性。有的金融专家认为,“先享后付”更像预付式消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但又不完全一样。这种模糊定性或者说未定性带来了监管的缺失,一些平台、支付机构、实体店就借机大力推广“先享后付”,企图绕过监管从中牟利,从而滋生种种猫腻,引发消费者不满。

因此,必须尽快明确“先享后付”这一模式“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中,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消委会等机构应该形成合力,由一个部门牵头,共同细化“先享后付”领域的管理规范,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商家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先享后付”优势、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把决定权交给消费者,以避免自己落入违法嫌疑;平台商应该优化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以便消费者及时关闭。

消费者自身也要谨慎理性,避免因付费“痛感”降低而盲目消费,否则可能会因过度消费或忽视还款责任,导致个人财务压力增大,信用记录受损,甚至面临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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