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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出招!严打“鬼秤”

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坚决减少和杜绝“缺斤短两”现象。

(人民日报/文 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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