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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8日

未成年人模式 内容也应优质

□杨玉龙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很多未成年人上网时都不愿意使用未成年人模式,不少家长为此忧心忡忡,也引发了不少争执。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用户会通过各种手段绕开监管,使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据1月5日法治网)

“未成年人模式我坚决不想用,比如我喜欢看××短视频,未成年人模式下,里面尽是些很幼稚的视频,估计小学生甚至是幼儿园小朋友才会喜欢看。”对于未成年人模式,青少年有着自己的评价。而上述吐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仅是孩子吐槽,不少受访家长也表示,未成年人模式下,平台提供的功能、内容都太少了。

毋庸讳言,大量低幼内容难免会使许多青少年对未成年人模式失去兴趣,不仅阻碍了他们视野的拓展和思维的提升,而且也会因为绕过未成年人模式寻求其他方式浏览网络信息,埋下诸多隐患,不利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可以说,未成年人模式下无论是推送内容难满足青少年口味,还是功能“缩水”,无异于形同虚设。

未成年人模式分类很有必要。毕竟,不分年龄段,6岁和16岁看的都是同一版本,加上没有弹幕、分享、投稿等功能,也很难吸引未成年人使用。《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提到,移动智能终端应当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使用时长管理服务。于此,相关职能部门还有平台应该主动作为、加强落实。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已有短视频平台积极响应。如,对14岁以下实名认证用户,采取强制进入未成年人模式且禁止自行退出的机制。在视频内容方面,未成年人模式可以选择不同年龄,从而根据不同年龄的接受程度推送不同的视频内容。且该平台保留了搜索功能,使用者可以有目的地在未成年人模式提供的图片、视频里寻找自己需要的内容。

同时,应着力于高质量内容的输出。据悉,现在专门制作未成年人内容的人和公司比较少,创作出来的优质内容更少,导致很多视频、图片等内容可能符合未成年人模式要求,但不符合青少年的心理需求。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平台应该给予未成年人内容创作者流量支持,让内容创作者受到实质性帮助;另一方面,也需更多企业参与进来,积极创造优质产品,满足青少年所需。

未成年人模式的普及需多方协同发力,最终落脚点应是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政府部门有必要将未成年人模式作为法律强制义务,强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产品运营商提供该模式。同时,也应积极创新未成年人模式保护措施,推动时间、内容、功能等“三大优化”。此外,家长也应该关注孩子上网习惯,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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