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开展招工引才活动
持续推进百场招聘、百村百企劳务对接、百校百企对接“三个百”招工引才活动,举办各类招聘活动300场以上。升级“2025年泉州市新春招聘导航地图5.0”,加强岗位供需精准对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工会组织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各地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由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推广使用“泉就业”零工平台
针对“两节”等假日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灵活用工需求,在我市全面推广使用微信小程序“泉就业”零工平台,通过设置“文旅专区”“计件专区”和“宝妈专区”等特色专区满足个性化用工需求。进一步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汇集和发布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助力“假日经济”蓬勃发展。
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线上依托“泉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数据赋能,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捷化、精准化、多元化。同时,在线下建设一批政府设立、功能完善、运营良好的村(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使服务阵地下沉到网格,把就业服务及时送到群众中。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就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成效,给予每个就业服务站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培育“泉字号”特色劳务品牌
持续培育一批地域鲜明、行业领先、带动就业创业呈规模效应的“泉字号”劳务品牌,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培育补助。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已培育的丰泽电商师、南安水暖卫浴工、德化陶瓷制造手工艺人等12个特色劳务品牌的引领示范作用,多种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品牌省际、省内山海协作和劳务协作,推动我市特色劳务品牌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
持续开展“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活动,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总工会、基层工会和企业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包车包机服务“点对点”“一站式”接返员工。
开展一线职工暖心活动
文件要求,各级工会、人社部门要在“两节”期间为农民工制定“暖心礼包”,关心关爱一线岗位职工,对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等群体进行走访慰问,持续开展“千里送暖”慰问职工活动,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的良好氛围。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文件明确,鼓励各级工会、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开展配送到岗、围桌团聚等各种形式的同享年夜饭活动,关爱坚守岗位一线职工。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