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小玲)南安的读者黄女士致电96339反映,她与洛江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对方口头约定赠送冰箱、洗衣机、沙发等家具家电,并写在合同的材料清单上,但未写明“赠送”。没想到,上个月装修结束后,对方却矢口否认此约定,声称合同中没写,除非黄女士推荐其他客户,才予以赠送。
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伟福。武律师表示,该案例属于常见的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此类纠纷集中表现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口头承诺没有兑现;装修公司故意添加不必要装修项目、虚报装修面积、未将工程增减项目列入合同、替换质量低劣材料、合同中使用模糊性或专业性工程词语、报价中故意遗漏某些关键性项目导致装修项目缺少、装修工艺约定不明而价高技次(如美观、日常、可用、舒适等)、使用模棱两可的计量单位(如尺、方、片等)等方面。
那么,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和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武律师认为,首先,业主应选择有资质、有能力履约的正规装修公司。其次,业主应要求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对合同中的项目、单价、计量单位、材料供应、主辅材料种类规格、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进行约定,像黄女士所称的赠品、赠送条件等等都要进行明确约定,装修效果图要作为合同附件,与装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微信记录、装修公司的宣传海报等应留存凭证。最后,业主要加强现场管理,对不合格工程要及时取证并提出异议,对工程增减变化都要双方确认或进行签证;竣工后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