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魏晓芳)近日,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公布关于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以旧换新活动时间、补贴对象和标准、优化补贴流程及方式。
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为期一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1次补贴。
为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全省统一采用“立购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登记收旧信息并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完成收旧、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各地延续使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系统,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时,应注意查验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