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树帆)日前,《福建省院省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旨在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开展科技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系统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文件提出,在闽企业联合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所参与项目如获得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及以上级别项目支持,院省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将给予配套支持,列入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内容。鼓励在闽企业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已签订单个技术开发合同到账金额高于100万元的项目,联合进行项目申报。鼓励项目推荐单位提供配套经费,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汇聚各方资源力量,共同支持中国科学院系统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中国科学院立项配套项目可按照我省企事业单位实际获得中国科学院资助经费最高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省级资助的项目经费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立项当年度拨付计划资助经费的60%,项目结题后拨付计划资助经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