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陈凌波 蒋巧玲)2月19日凌晨4时许,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紫帽中队接到报警称:在324国道晋江紫帽镇洋店灯控路口,有辆车停在路口长时间不动,存在安全隐患。接警后,紫帽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白色小车未熄火停在灯控路口处,一名男子眉眼紧闭后仰在驾驶座上。执勤人员拍打车窗呼叫,男子许久才勉强醒来摇下车窗。此时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怀疑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驾驶员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5.6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黄某称,18日晚,他与朋友在泉州西湖附近吃夜宵喝酒,喝到次日凌晨2时许结束,朋友步行回家,他自己在车上睡觉,睡到4时左右,感觉已经清醒,便驾车回家。途中酒劲发作,在等红绿灯时抗不过醉意就睡着了。民警告知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处罚后,黄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