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来电反映:6日晚上,我们到泉港区港六街泉港顺行情宾馆住宿。该宾馆放在浴室里的一次性浴巾没有明码标价,我们以为是免费的便使用了。退房时,工作人员才告诉我们一条要收10元,我们拆用了两条,总共付了20元。
泉港顺行情宾馆回复:我们浴巾有两种,一种是可免费使用的普通浴巾,另外一种是要收费的一次性浴巾。一次性浴巾外包装袋上有标明价格为10元/条,并标明了拆封即视为购买。范先生是6日入住7日退房的,他们当时的确拆了两条一次性浴巾,因此退房时我们收取了20元费用。
■工地噪声扰民
青阳街道办事处:
已要求文明施工
陈先生来电反映:晋江市阳光路青莲南区附近有工地在施工,近期持续半夜施工扰民,噪声很大。
青阳街道办事处回复:我们已到现场通知工地负责人要文明施工,注意施工时间,不得影响居民。接下去我们会加强督促。
■车子受损物业不处理
扬德物业:
一直在协调此事
谢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安溪县龙湖春天小区的业主。1月中旬,我将车停放在小区地下室,隔天上班发现车窗受损严重,为此付了两千多元的维修费。我将车停放在地下室,而且每个月都交了70元管理费给物业,但由于物业监控设施安装不到位,且防护栏杆未采取有效密闭防护,导致车辆受损。为此,我要求物业赔偿维修费,可物业一再推脱不处理。
福建省扬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我们一直在协调此事,社区居委会也在帮忙协调。此事在法律层面上,我们不存在赔偿责任,但可以进行人性化补偿。我们每个月收取的70元是属于场地秩序维护费用。目前,我们可以为谢先生减免一年的场地秩序维护费用共840元,若谢先生不同意,可以去上诉。
(张小玲 刘燕婷 柯丽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