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需要,为整合张坂矿区需对红线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现对该区域内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苍霞村、后边村、后曾村、塘园村、门头村、张坂村等行政村。
二、迁移范围:新美港矿业(苦提山、杨仔朝、乞丐墓沟、正街塘顶)及西帽山矿业、沉坑内矿业、汉河矿业、建邦矿业等区域范围内。
三、迁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上述范围内未办理迁移的坟主亲属请尽快到所在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墓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迁移。
四、具体事项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
特此公告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