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日前,记者从省数据管理局获悉,为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千行百业,我省拟开展数据企业摸底入库工作,建立我省数据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生态带动和产业引领力强的数据企业。
据了解,入库条件须满足: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地址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设有分支机构;申请主体为提供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等。
根据企业核心产品或服务类型,本次入库企业类型分为6类,包括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企业可申报多种类型企业。
其中,数据资源企业指凭借技术领先和资源优势,拥有大规模数据资源的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指聚焦数据全生命周期技术供给需求,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提供算法工具、系统工具或工程化解决方案的技术型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指面向数据流通交易需求,提供数据交易平台服务、中介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如数据咨询、数据保险、数据公证等)的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指通过创新数据应用模式,为推动实现数字化转型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指面向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需求,提供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指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与高效流通利用需求,提供一体化算力、公有云服务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产品及其配套解决方案的企业。
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市、区)数据管理部门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各县(市、区)数据管理部门于4月2日前,向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推荐上报。通过初级审核的企业由省数据管理局集中组织终审,终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统一纳入全省数据企业培育库。
根据通知,纳入福建省数据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激励、供需对接、人才服务、宣传推广等扶持。包括可按规定享受后续省市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获得资金奖补、试点示范项目、融资对接等支持;可参与数据产品、应用场景、创新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数据产业相关重大供需对接活动;可获得针对性数据业务培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数据产业相关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