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于4月2日对外公布,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提供指引。
围绕当前价格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意见部署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明确了价格改革的目标: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为实现该目标,意见部署了重点任务,即“四个机制”和“一个基础”: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以及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明确,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
公共服务是保障民生福祉的基础性产业。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意见明确了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和方向,牢牢守住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