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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家门口装摄像头有新规

划界才能不越界

□张西流

4月1日,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进行全面规范,明确划定了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范围、备案制度及安装禁区。其中,更是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划定“行为红线”。(4月1日央视网)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已成为许多家庭保障安全的选择。然而,随之而来的隐私权问题却不容忽视。摄像头虽能守护家庭安全,但若安装不当便会越过界限,侵犯邻居的隐私,引发邻里矛盾。因此,自家门口装摄像头绝不能“偷窥”他人隐私,这是每个公民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与道德准则。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于2025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也明确禁止在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这些法律法规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摄像头的安装划定了严格的界限。

在实际操作中,居民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做到协商告知。安装前主动征求邻居的意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避免因擅自安装引发纠纷。其次,要合理调整摄像头的角度和监控范围,确保其仅限于自家门前,不拍摄到邻居的家门口、窗户等私密空间。例如,可以将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角度向下倾斜,仅覆盖自家门口区域。此外,还应在摄像头附近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告知他人摄像头的存在,减少不必要的担忧。

然而,仅仅依靠居民的自觉是不够的,有关部门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居民安装摄像头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隐私保护意识,明确告知安装摄像头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另一方面,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的力度,提升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水平,让居民在无需过度依赖私人监控设备的情况下也能有安全感。

科技的发展不应以牺牲隐私为代价。家门口装摄像头作为科技防护手段,只有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发挥积极作用。换言之,每个人都学会守界而不越界,才能实现科技与隐私的平衡,创造和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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