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生效后,附带民事赔偿、责令退赔、罚金等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往往面临着“法院财产调查难、服刑被执行人履行难、刑事被害人权益兑现难”的困境。为有效破解“三难”问题,推动执行工作与监狱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近日,鲤城区人民法院与泉州监狱联合举行共建执监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签约仪式。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吴月妮
携手 两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明确了双方在“信息互通、督促履行、联合促调、跟踪问效、良性修复”等方面协作的重点内容,将有效推动执监联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实现“惩教结合、修复社会关系”的恢复性司法目标。
在座谈交流会中,双方结合工作实际,就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及进一步强化审、执、监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矛盾化解、联席会商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此次两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为有效解决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难题搭建了新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切实提升这一领域的执行效率和效果打下了良好基础。机制建立后,双方将打破壁垒、凝聚合力,深化沟通联动,积极探索跨地域法院及监狱的协作,确保共建机制落地见效。
首例 家属与受害者达成退赔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在法院执行干警与监狱民警的共同见证下,被执行人(服刑人员)林某家属与被害人黄某签订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并当场退赔部分款项。
据了解,林某与被害人黄某相识后,林某向黄某虚构其在赌场放贷利息高、回报稳定。2022年4月,林某以“赌场有大客户要用钱”为由,让黄某赶紧筹钱用于放贷。随后,黄某将筹措的123万元转入林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收到款项后,林某将钱均用于网络赌博。事后,在黄某的追讨下,林某共归还黄某61万余元。
案发后,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出赃款61万余元赔偿黄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查无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尚在服刑期间,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干警与监狱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释法说理。经敦促,他认识到了法律后果,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财产性判项,并通过监狱管教民警联系家属,配合退赔黄某经济损失。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与监狱民警的共同主持下,林某家属与黄某达成和解。
该案是法院与监狱双向发力的生动实践。除此外,目前已有多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在法院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及监狱民警教育感化下,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正顺利推进中。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不断加强与泉州监狱的协同配合,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攻坚“点上突破”;以执监联动为延伸线,实现“线上贯通”;以院际协作为推广面,构建“面上拓展”,助力破解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难,全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