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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4日

店招治理须有“边界感”

□吴志明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一带,商户被要求将红色、蓝色、黑色的商铺招牌更换颜色。三河市城管部门回应称,禁用红、蓝、黑底色的门头牌匾“是市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但当被问及相关文件依据时,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部门会有文件下发的,到时候会在公众号上推送”“文件还没有,就是先行一步在改这个东西”。此事看似只是关于招牌颜色的小调整,却也折射出城市管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命题,即城市管理在追求美观与秩序的同时,也需要“边界感”。

城市管理旨在维护城市的秩序、美观与和谐发展,合理的管理可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整体形象塑造。不可否认,该地对商铺招牌颜色进行规范,或许是出于整体规划的考量,旨在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增强视觉协调性。然而在追求美观的同时,应尊重商业规律、倾听各方声音,该地这次整治门头牌匾,直接规定红、蓝、黑三种底色不能使用,给人一种“一刀切”的观感。

首先,这种行为模糊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的遵循边界。该地禁用三色招牌,城管部门仅口头通知,虽称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却未拿出书面文件作为依据,也没有遵循法定程序,如此做法明显程序失范,也违背了“放管服”改革的方向。如果只是以规划为名,却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那么这种管理方式的“边界感”就是缺失的。

其次,这种行为模糊了地方政策与社会民生的边界。对于小商户而言,更换招牌颜色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包括新招牌制作,以及拆除旧招牌、安装新招牌等费用。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额外的费用支出会加重商户负担。此外,商铺招牌是商家的重要标识,承载着品牌形象与商业价值,强制更换颜色可能会导致顾客辨识度降低,进而损害商业利益。对于城市管理部门来说,首先应考虑的是招牌的安全性,若只盯着店招的招牌、样式大做文章,是一种管理理念上的跑偏,弊大于利。

再者,这种行为模糊了和谐规范与多元包容的边界。从城市管理角度而言,追求整洁美观、规范有序的城市形象无可厚非。但也应认识到,城市的美,绝不是简单的整齐划一、千篇一律,而应多元包容、富有活力,既能展现整体的和谐美观,又能尊重个体的独特性与多样性。若为了所谓的“城市规划”,将所有招牌限制在狭窄的色彩范围内,则是对城市文化多样性的破坏,让城市失去独特的个性与魅力。

三河市“色彩禁令”并非个例。此前,一些地方也曾出现类似的现象,如强制统一招牌样式、规格等,均遭到公众质疑和舆论批评。这些前车之鉴无不警示:任何超出法律授权的管理行为,都是对法治原则的背离。合理的规划管理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美感,促进商业有序发展,但这种管理要边界感,要在尊重市场主体、社会民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去执行。在保障城市整体风貌和谐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商业规律和商户意愿,如此才能激发商业活力,实现城市管理与商业发展的双赢。毕竟,市井烟火的温度,从来不在整齐划一的色调里,而在自由绽放的色彩中。

城市管理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需要管理者用智慧、耐心与担当,在秩序与活力、规范与个性、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守住管理边界,让城市既有整洁有序的“面子”,又有温暖人心的“里子”,成为真正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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