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阿姨”是南京的“网红”糕点品牌,被不少博主写进了美食攻略。而在前不久,“许阿姨”把“徐阿姨”告了。日前,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这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8万元。被告提起上诉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4月12日《扬子晚报》)
“许阿姨糕团店”自2014年开始经营至今,在糕团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已成为南京的“网红”糕点品牌。2024年,拥有该品牌的糕点公司发现有人使用“徐阿姨”标识销售糕团类商品。“搭便车”行为的代价在此案中显露无遗。被告试图以“常见姓氏非独占使用”自我辩解,却忽视了商标法的本质是维护竞争秩序。从短期看,蹭品牌或许能借势引流,但法律风险、商誉崩塌与消费者反噬的连锁反应,往往让投机者付出远超预料的代价。近年来“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云南白药牙膏”与“云南中药牙膏”等纠纷中,司法对商标近似性标准的从严把握,已形成对市场投机者的持续威慑。
案件背后也折射出新消费时代的竞争困局。在网红经济催生的“符号狂欢”中,部分商家沉迷于“文字游戏”,将“常见姓氏+通用称谓”视为法律真空地带。这种思维本质上是创新乏力的表现,也暴露出对商业伦理的漠视。真正的品牌护城河,应当建立在产品差异与服务质量之上。当司法判决反复重申“模仿不是创新”时,市场也应清醒认识到:唯有让侵权成本高于原创投入,才能倒逼行业从“流量争夺”回归“价值创造”的本质。
这场“阿姨之争”中“许阿姨”胜诉,既是对消费者的权益捍卫,更是对市场生态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