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范海涛 林萍 赵立洲 文/图)昨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经专业机构近日鉴定,泉州海关此前在进境快件中查获的海马干为棘海马、虎尾海马的干制品,共计67尾,重447克,这也是泉州海关今年以来首次在寄递渠道查获濒危海马干制品。
泉州海关相关人员介绍,此前,现场关员对一件申报为“干海参”的进境快件进行监管时,发现过机图像异常,遂转人工开拆查验,在包裹内发现两袋用密封塑料袋包装的海马干制品。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批海马干制品为海龙鱼科海马属棘海马及虎尾海马,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保护物种。目前,该案已移交后续部门依法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除合法持有《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各类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