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431批次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等。其中,合格422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
其中,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福州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多格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农药残留问题为:厦门市湖里区富兴隆食杂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海沧商场销售的螺丝椒,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南安市水头镇盛涛便利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清市音西街道熊娟综合零售便利店销售的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吕青榕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为:厦门海沧中闽百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乐买(厦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梅菜干,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问题为:标称浙江裕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烧(鱿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粉白熊食品经营部。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