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一夜市摊主举报称,一名“代收管理费”的“神秘人”要求至少20多个摊位每月交一条价值两百多元的芙蓉王香烟,由他转交给城管,否则摊主“别想在这里摆摊”。5月11日,郑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商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已被停职;对其他涉事人员,将根据深入调查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这起事件暴露了一个普遍性问题:基层“微权力”的腐败。“微权力”指的是基层工作人员手中那些看似不起眼的权力,比如城管对摊贩的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对低保资格的审核、窗口人员对办事流程的把控等等。这些权力不大,却直接关系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一旦被滥用,就会变成“微腐败”。
“微腐败”的涉案金额一般不大,但直接伤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公平,助长“不送礼就办不成事”的歪风邪气。更为严重的是,“微腐败”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让普通群众对基层治理产生质疑,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应清醒认识到,在当前的基层治理体系中,“微权力”确实存在演变为“微腐败”的风险。一方面,基层工作往往面临复杂的具体情况,政策不可能规定到每一个细节,这就给了执行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城管对占道经营的处罚,是警告还是罚款、罚多罚少,有时就取决于执法人员的个人判断。这种模糊性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涉事的袁某某正是利用这种模糊性,暗示摊贩“交烟就能少找麻烦”。
另一方面,“微权力”的运行仍然缺乏有效监督制约,这是导致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从纵向监督来看,一些上级部门更多关注工作结果(如市容是否整洁、任务是否完成),而忽视实现这些结果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从外部监督来看,虽然群众对“微腐败”深恶痛绝,但一些人存在“花钱买平安”的妥协心理,客观上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也有些群众出于对打击报复的担忧,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治理“微腐败”,不能仅停留在个案查处层面,而需要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防控机制。首要任务是给权力划清边界,基层执法和管理必须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尽可能减少“模糊地带”。像夜市管理这类民生事项,摊位怎么申请、费用怎么缴纳、违规怎么处理,都要写得明明白白,贴在墙上、发到手上。还应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常态化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让他们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当前的技术条件已经能够实现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将影像资料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在夜市等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的场所,应当安装高清监控设备,确保监管无死角……技术手段并非万能,但能够显著增加腐败行为的暴露风险,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轻易越界。
“微腐败”往往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群众的监督是最有效的。可以设立便捷的举报渠道(如扫码举报、匿名电话),对查实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严厉惩处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还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邀请社会组织、媒体和专家学者对基层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治理现代化关乎顶层设计,也关乎基层管理,需要打击“大贪”,也应管住“小权”。只有管住管好这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微权力”,杜绝任何形式的“微腐败”,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