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扬州的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因无法完成刷脸验证,只能无奈以亲属名义开通手机卡。尽管其眼部残疾状况肉眼可辨,残疾证也明确标注为“视力残疾人”,但营业厅仍以“相关规定”为由要求刷脸验证。看似高效便捷的科技应用,却在不经意间将特殊群体推至“数字孤岛”。这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清晰映照出科技发展与人文关怀之间的裂痕。
不可否认,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是科技进步的显著标志。它以高效、便捷的特点,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如快速解锁手机、便捷通过安检等。在手机卡办理环节引入人脸识别,初衷也是为了增强安全性,这原本无可厚非。然而,本应带来便利的技术却成为特殊群体难以跨越的障碍。这暴露出当前部分企业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比如过于依赖技术手段,将“刷脸”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方式,忽视了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与人文关怀。又比如部分员工在面对特殊客户时只是机械地执行“规定”,这种僵化的服务理念,是对特殊群体个人权益的忽视,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更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
事实上,人脸识别的困境不限于一人两人,而是一个群体。除了盲人,人脸烧伤患者、脑瘫、面瘫、老年痴呆症患者、唐氏综合征患者等,都是在“刷脸”过程中面临困难的群体。随着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类似的事件已经多次引发热议。新技术普及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类,但当它成为阻碍特殊群体享受基本服务的“拦路虎”时,我们不禁要问:在追求技术进步的同时,我们是否忽略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保护?
在社会文明的天平上,对特殊群体的服务能力是衡量进步程度的核心标尺。打造新的数字应用场景,化解这些特殊群体的困境已成为一道社会必答题。值得庆幸的是,我国正加速完善技术应用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即将实施,明确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而2023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特殊群体权益的重视,也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政策支持。
然而,法律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执行和落实。在技术层面上,开发者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在研发人脸识别技术及相关应用时,应将特殊群体的需求纳入考量,从源头上提升技术的普适性。企业要摒弃单一验证方式,提供更加人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并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特殊群体提供兜底保障。还要加强员工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对特殊群体的服务意识,确保在面对特殊情况时能够灵活应对、妥善处理。
政府部门也应发挥监管与引导作用,推动企业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大对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为特殊群体创造更加平等、便捷的社会生活环境。社会层面上也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与支持,在日常生活中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与便利,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站在数字时代的门槛上,我们既要欣赏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便捷,也要警惕其异化成新的身份壁垒。只有当所有群体都能平等地享受技术带来的便利,数字文明才能真正属于全体人类。我们期待在未来,科技发展与人文关怀能够实现同频共振,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构建起包容共享的数字社会,让每一位公民都能自如地享受数字时代的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