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规落地一年有余,机构变更仍在持续进行中。据了解,5月以来,人民银行多地分行披露非银行支付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付通”)、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付通”)等多家持牌支付机构变更信息获批,变更内容包括更名、管理层调整等。
在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看来,支付机构密集变更,一方面旨在强化合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顺应当前支付行业趋势,期望机构迎来更好发展。管理层调整有望引入新鲜血液,打造与当下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更加适配的组织领导架构,从而进一步激发机构组织的创新与活力。
2024年5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于支付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以及高管任职资格等作出多项细化调整。彼时,业内近百家支付机构需要更名,另有多家支付机构未达到实缴1亿元注册资本的从业门槛。
《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有余,不符合要求的支付机构也陆续启动变更工作,包括在名称中添上“支付”字样、增加注册资本以及牌照合并等。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至少已有70家支付机构完成更名工作。
《条例》落地之后,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行业洗牌加速,支付市场合规化路径更为清晰。截至5月21日,人民银行已累计注销101张支付牌照,市场剩余牌照数量170张。按照规划,《条例》过渡期将于2025年7月结束,这也意味着剩余支付机构应在这一时限内完成变更动作。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