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宗宝)记者近日获悉,我省组织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将分阶段实现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分三步走逐步实现全部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覆盖: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年底前30%以上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其余设区市及平潭至少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至2026年底,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50%,其余设区市及平潭30%以上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至“十五五”末,原则上全部地区所有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均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原则上至2026年底,各地50%以上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至“十五五”末全部实现。(下转第二版)